信息来源: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 添加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3315次
8月29日,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成员代表大会暨2020年工作会在京召开。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书生出席会议,通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摄影 秦始泉
非常高兴利用联盟2020工作会的机会,就国家文化大数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跟大家交流。
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是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的《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和科技部、中宣部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落实这项重要任务,今年5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3号文件),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落实落地。目前,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文旅文物广电等部门分工负责、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工作局面已初步形成。
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架构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从“四端”来概括——供给端、生产端、需求端、云端。
(一)供给端
供给端就是要建三个库,即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和中华文化素材库,也就是3号文件提出的前三项任务。
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数据从哪儿来?主要是根据历次普查,包括文物普查已经获得的数据。比如从2002年开始,全国文物系统曾经做过一次文物普查,除故宫和国博以外,有4.8万件国家一级文物、387万张照片。2012年起开展的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高清照片5000万张。此外,全国的戏曲普查、美术馆普查等,这些数据都将作为中华文化遗产标本库的基础数据。
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先从建设红色基因库起步,目标是中宣部命名的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其藏品、纪念碑(塔)等进行数字化采集,今年已确定了15家试点单位,包括一大会址、南湖、古田会议、井冈山等,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完成红色纪念馆数据采集和标注。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会同国家文物局在国家一级博物馆开展藏品高精度采集和标注。这项工作的任务量浩大,需要在实践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
中华文化素材库的来源是多元的,标本库和基因库是重要来源,文化企事业单位这些年已建成的数据库,也是重要来源,比如中华经典古籍库、中国文物志、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数据库、中国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中国百年影像档案、中国版画一百年、中国音乐总谱大典、中华民族音乐资源数据库、中华戏曲老唱片数据库、中文电子文献库、燕赵文化资源数据库、中国建筑全媒体资源库、中国古代服饰文献图解、中国传统农具图鉴、古籍图典资源库等。从公共文化机构、文化生产部门、艺术研究机构收藏的古籍、文献以及老唱片等采集元数据,就可以形成中华字库、中华音库、中华乐库、中华剧库、中华舞库、中华像库等。
(二)生产端
生产端是指各类文化机构,既包括文化事业单位,也包括文化企业,不分所有制。生产端主要做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藏品进行高精度采集和标注,形成的数据分别归入标本库、基因库和素材库。第二件事就是对已建成的数据库进行标准化处理,结构化存储到供给端的三个库。第三件事就是开发供给端三个库的数据,解构形成素材、重构形成文化产品。我们把这三件事统称为生产线,文化大数据体系中最核心的就是生产端、生产线,以及我们下面谈到的生产网。
每条生产线必须守正——数据要保真、创作要严谨、互动要有序、内容要把关。这是基本要求,我们打造的是一张绿色的网,在内容上绝对不能失控,这是文化大数据体系的生命线。产业联盟已经制定了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经认真讨论完善后即对外发布。
(三)需求端
需求端就是消费端。文化消费从内容上来看,就是十九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体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是促进文化消费需要重点把握的。
地域文化可能是挖掘传统文化的一个维度,比如燕赵文化、齐鲁文化、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草原文化、巴蜀文化、岭南文化、中州文化、八闽文化、八桂文化、三秦文化、三晋文化、关东文化等,从历史文化中可以挖掘大量有价值的内容。中华古典数字工程中有成语故事7万多个,跟燕赵有关的有100条,每一条都可以作为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或体验产品。将地域文化同供给端的三库对接起来,就可以挖出文化金矿。
数字时代,文化消费重在文化体验,从方式上来看,有三种不同规模的文化体验:
第一个是文化体验园,主要建在旅游景区。现在的旅游景区大多数以自然景观为主,要了解人文,需要回到城市,进入博物馆等。从供给端到生产端,生产线创作生产的文化产品,足以把博物馆的藏品“活化”到旅游景区,这是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目前,全国A级景区有5000多个,其中4A景区占比超过50%。“十四五”期间要在旅游景区建1000个左右的文化体验园,就可以让供给端和生产端的数据变现。
第二个是文化体验馆,主要建在中小学校园和购物中心(商场)。现在都在讲传统文化进校园、红色文化进校园,怎么进校园呢?进校园的第一个途径是进教材,而教材容量是有限的,能不能比照过去电教室的模式,在每一个学校里建一个文化体验馆,小的可以几十平米,大的可以几百平米,甚至把整个校园建成弥漫式或沉浸式的文化体验园。“十四五”期间先选5万所中小学进行试点。此外,实体性质的购物中心目前都在转型,教育培训和餐饮是转型的方向,其实,在转型过程中对文化体验的需求还是非常大的,“十四五”期间可选择1000个左右的购物中心进行探索,投资回报期比较短,还是很有吸引力。
第三个是文化体验厅,主要建在社区、书店和家庭。社区的范围就广了,在城市包括老年社区、党建社区,在农村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等。新华书店系统在全国有近1万个网点,都可以尝试着划出一定区域建文化体验厅,还可以结合新书发布、各类讲座,做文化体验。最后就是家庭客厅,要把家庭客厅变成文化体验厅,这个前景非常广阔,现在有线电视用户达2亿户以上,需求和空间非常大。
无论是文化体验园,还是文化体验馆或厅,都不能走主题公园的老路——内容一成不变,应当是类电影院模式——内容时时可更换,因为有无数条生产线在时时供应内容。
(四)云端
云端是文化大数据体系运转的枢纽,主要依托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国家文化专网,连接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国家文化专网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在省内建省级平台,省级平台主要的任务就是能够连接本区域内的三个端——供给端、生产端和需求端。第二就是在省级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域分平台,像华北、东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就是新基建里的区域性数据中心集群。第三是总平台,即国家文化大数据中心。
目前,已经有20个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加入产业联盟,这标志着国家文化专网接近闭合。我们的目标是,把以有线电视网络设施为基础的国家文化专网,打造成一张“双网”——既是文化消费网,更是文化生产网,推动文化数字化走向网络化、智能化,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奠定信息化基础,说白了,就是让210多万个文化机构“鸟枪换炮”,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生产端、生产线、生产网,这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核心,也是理解文化大数据建设的关键词。
文化大数据建设热潮正在兴起
3号文件印发后,在各地引起很大反响,认为这是功在未来的大谋划,积极响应、扎实推进,中央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呼应。
第一,今年7月,财政部办公厅在《关于编制2021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中,把推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明确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将已建成数据库同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和中华文化素材库对接,巩固和提升数字化转型升级成果,结合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推广工作,创建数字化文化生产网,开发文化大数据,创作生产适应现代化网络传播的文化体验产品。
第二,8月初,我们同文旅部、国家文物局就支持文化大数据建设进行对接,研究如何共享全国各类普查成果,如何共建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如何共同推动包括故宫、国博、国图在内的文化事业单位和中国数字文化集团公司、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文物出版社等在内的文化企业等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和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如何共创文化消费新场景,包括在旅游景区建设文化体验园,在县级文化馆建文化体验厅(馆)。
第三,8月上旬,我们到浙江、上海和江苏做了一次调研和督察,这几个地方在推动文化大数据建设方面在全国走在了前列,有如下四个特点:
1、两省一市都把文化大数据建设跟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到一起。比如说浙江和省委省政府的数字经济的一号工程衔接,上海同市委市政府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相衔接,上海已经把国家文化大数据的建设列到上海市委市政府新基建的三年行动计划当中。江苏把文化大数据建设和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结合到一起。
2、红色基因库试点在积极推动。浙江嘉兴将南湖试点工作当做政治任务,9月中旬完成包括红船在内的高精度数据采集;上海一大会址将数据采集同新址数字博物馆建设统筹推进;江苏主动加压,推动不是试点的雨花台开展红色基因库建设,积极争取明年参加试点成果展。
3、调动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参加文化大数据建设。浙江依托华数集团和浙数文化推动文化专网建设以及红色基因库试点;上海东方有线除建设文化专网,主动要求建设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江苏有线在新建数据中心为国家文化大数据预留500个机柜,凤凰出版和江苏演艺自筹资金建设数字化文化生产线。
4、积极谋划文化体验体系建设。浙江就文化体验园(馆)建设同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上海充分利用公共文化空间,拟吸收商委、教委推进文化体验进商场和学校;江苏推动南京等地市在旅游景区建设文化体验园。
文化大数据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是在不断地探索过程中向前推进,大家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希望通过联盟秘书处反馈给我们,帮助我们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备注:高书生,为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本文摘录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成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仅用于交流学习,如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