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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化产业信息月报(十一月)

信息来源:中国数字文化集团  添加时间:2022/12/26  浏览次数:2430次

一、政策消息

(一)工信部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指南》主要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方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旨在助力中小企业科学高效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为有关负责部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供指引。《指南》从增强企业转型能力、提升转型供给水平、加大转型政策支持等三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举措。

一、增强企业转型能力

(一)开展数字化评估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等标准规范,中小企业与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等开展合作,评估数字化基础水平和企业经营管理现状,构建评估指标数据管理机制,支撑转型需求分析和转型成效评估。评估可获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内部资源和市场化服务资源,以及所在地区、所处行业或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资源。评估研产供销服等环节转型的潜在价值和可行性,明确数字化转型优先级,定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调整转型策略,有效确保数字化转型投入产出比。

(二)推进管理数字化

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把手”负责制,构建与数字化转型适配的组织架构,制定绩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激励机制等配套管理制度。应用财务流程自动化、协同办公平台、标准化人力资源管理产品等,实现财务、办公、人力资源等管理环节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环节数据综合集成、可视化和智能分析,优化企业经营管理决策。

(三)开展业务数字化

应用订阅式产品服务,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营销服务等业务环节数字化,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产品数字镜像,提升产品数据管理水平,发展基于数字化产品的增值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创新盈利模式。

(四)融入数字化生态

应用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搭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入核心企业生态圈,加强协作配套,实现大中小企业协同转型。     

(五)优化数字化实践

结合现阶段企业内外部数字化转型资源,制定调整下一阶段数字化转型策略,选择与下一转型阶段相匹配的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提升转型策略与发展现状的适应性。

二、提升转型供给水平

(一)增强供需匹配度

互联网平台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供给方主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共性需求,研发即时沟通、远程协作、项目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础数字应用。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

(二)开展全流程服务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展示场景融合应用和转型方法路径,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和意愿。

(三)研制轻量化应用

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中小企业转型痛点难点,提供“小快轻准”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推广低代码产品服务,助力中小企业自行创建、部署、使用和调整数字化应用,提升中小企业二次开发能力和需求响应能力。

(四)深化生态级协作

  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大型企业等各方主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助力中小企业实现“链式”转型,创新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三、加大转型政策支持

  (一)加强转型引导

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工程,深入开展大中小企业“携手行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二)加大资金支持

  按照“企业出一点、平台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资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研制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专项产品服务。

(三)推广试点应用

结合当地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培育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案例标杆,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四)完善配套服务

构建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策宣传、诊断评估、资源对接、人才培训、工程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

(五)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外部环境。

(二)《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公布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包含数字基础设施、 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安全、保障措施等章节。

(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工作启动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申报时间截至12月31日。

在推荐条件方面,通知明确,示范基地是指依托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以项目保护为目的,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积极融入现代生活,有效增强项目传承活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主体。示范基地已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具体须符合4个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经营状况好;依托至少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生产;所依托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得到有效保护,传承队伍不断扩大;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积极开展非遗的展示展演和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传承人的地位和收入,在带动就业创业、促进相关行业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在京发布

10月27日,“文化金融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研讨会暨《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2》发布会”在京举行。

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文化金融蓝皮书主编金巍主持会议并发布了文化金融蓝皮书《中国文化金融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的主要内容。

作为文化金融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的文化产业银行信贷、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等整体上向好,但文化产业债券有较大幅度下降。2021年,银行业积极作为,切实纾解了文化企业面临的困难。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对30家银行进行调研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30家银行文化产业贷款余额达16,499.23亿元,与2020年基本持平。报告重点观察了电影金融、艺术品金融和数字文化产业投融资,介绍了北京、深圳、南京、宁波、成都五个城市的发展模式和特色。

报告指出,发展高质量文化金融,需要结合数字文化经济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文化金融相关专门政策,探索数字文化金融创新试点;进一步推动版权金融发展,寻求突破;进一步推动文化金融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以及自贸区金融协同发展;发挥文化金融助力公共文化和服务产业潜能,积极参与共同富裕国家战略实施。

二、行业新闻

(一)“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申遗成功

北京时间11月29日晚,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在摩洛哥拉巴特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7届常会上通过评审,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 

“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是有关茶园管理、茶叶采摘、茶的手工制作,以及茶的饮用和分享的知识、技艺和实践。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开始种茶、采茶、制茶和饮茶。制茶师根据当地风土,运用杀青、闷黄、渥堆、萎凋、做青、发酵、窨制等核心技艺,发展出绿茶、黄茶、黑茶、白茶、乌龙茶、红茶六大茶类及花茶等再加工茶,2000多种茶品,供人饮用与分享,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习俗,世代传承,至今贯穿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仪式和节庆活动中。 

传统制茶技艺主要集中于秦岭淮河以南、青藏高原以东的江南、江北、西南和华南四大茶区,相关习俗在全国各地广泛流布,为多民族所共享。通过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万里茶道等,茶穿越历史、跨越国界,深受世界各国人民喜爱,已经成为中国与世界人民相知相交、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媒介,成为人类文明共同的财富。

(二)北京公示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

11月25日,北京市文物局公示《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2022年—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听取公众意见。《规划》以“突出遗产价值、坚持整体保护、坚持有效利用、坚持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明确中轴线遗产区包含15处遗产构成要素,总面积约5.9平方公里;缓冲区与中轴线形成和发展联系紧密,总面积约45.4平方公里。

《规划》明确,将针对古代皇家宫苑建筑、古代礼仪祭祀建筑、古代城市管理设施、居中道路遗存与现代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的不同特征,分类制定遗产构成要素的保护管理措施。中轴线遗产保护区域内外将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相融合。北京市将发挥遗产保护综合效益,促进老城整体保护,以遗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带动更大区域功能优化;以重点文物的腾退保护,提升居民的获得感;以重要节点、道路的整治,优化老城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

(三)福建深入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

11月2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全域生态旅游省目标,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意见》明确,要夯实保护传承基础,加强资源调查、记录、立档,提升数字化水平,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加强省、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联动和共享。要完善名录体系建设,加强代表性项目评审管理、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积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

《意见》提出,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设施建设,争取建设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新建或提升15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传习所(点)。要依托福建文化海外驿站等海外传播渠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鼓励中小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校本课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到2025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传承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

(四)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协会成立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协会成立仪式近日在南宁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甘霖出席并为协会揭牌。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成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协会,旨在贯彻好全国非遗工作会议精神,构建好广西“1+3+N”的非遗工作格局、体系和网络,保护传承发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助力文化旅游强区建设。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为主导、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机制,组织举办了“壮美广西·多彩非遗”广西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系列展示展销等活动。

目前,广西评审认定了8批共914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批共936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全区建有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9个,建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传习基地(馆、所)、非遗工坊、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户)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平台415个,共有广西民族大学站等26个广西传统工艺工作站和近百家非遗形象体验店、非遗美食体验店。

(五)海南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近日,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35年,海南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意见》强调要加强保护利用传承,并从明确各类保护重点、强化数字化保护管理、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推进活化利用示范项目、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弘扬历史文化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推进活化利用示范项目”部分提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促进城乡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合,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构建历史文化展示线路、景观、廊道。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探索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发展路径,促进工业旅游、生态农业、乡村振兴发展。保护海洋水下文化遗存,加强南海海洋国土安全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引导老字号向历史文化街区聚集,促进街区发展文化、旅游等业态。挖掘保护对象的潜在价值,深耕文化内涵,着力发展文化创意、传统文化研学、乡村博物馆、互联网电子商务、影视拍摄、民俗体验、特色餐饮等精品项目,打造文旅特色产业。

 综合整理自文化和旅游部官网、中国旅游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北京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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